重磅利好!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电子签名法修正草案

文章发布于:Apr 8, 2019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常务会议于4月3日召开,会议通过《行政许可法》、《商标法》、《建筑法》、《电子签名法》等一批法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建议其中包括:允许在办理土地、房屋等转移登记时使用电子文书。


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04年发布,2005年实施)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不适用“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因此,虽然近几年电子签名、电子合同服务发展迅速,不断覆盖到社会发展与居民生活的各个领域,但始终未能用于办理土地、房屋等转移登记。


有专业人士分析指出,《电子签名法》之所以在实施时做出上述适用范围的限制,系考虑到在电子签名、电子合同的起步阶段,土地、房屋的转移登记普遍涉及标的金额较大,易产生纠纷;同时土地和房屋的转移登记难以在全国范围协调一致实操口径。无论是技术、环境上尚不足以妥善应对,故不得不暂时将电子签名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


而随着这几年电子签名、电子合同技术的迅猛发展,上述障碍已不再存在,甚至可以说,土地、房屋的转移登记急需电子签名、电子合同技术的助力。


从行业技术来看,通过近几年的发展,电子签名技术可以赋能各类业务,达成产业数字化。相比传统的纸质盖章,电子签名不仅很好的起到了降本增效的作用,而且比纸质签名更加安全可控。


从行业环境来看,“电子签名”也将成为各政府职能部门提供“联网通办”,消除信息孤岛的重要手段。无论是今年三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还是不动产信息全国联网的大众呼声,都要求土地和房屋的转移登记提高办理效率,并使用电子化方式实现信息的上网以及最终的“联网”。而电子签名和电子合同技术,正是达成上述目的的关键之钥。


近年来,随着政府管理创新与新兴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在加快电子政务发展的过程中,电子签章已经构成数字中国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自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以来,全国各地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实践,不断加强信息共享,努力优化政务流程,通过将电子签章系统与现有管理流程结合,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纵深发展。


以申办出入境证件为例,以往市民只能在户籍地申办出入境证件,但是自2019年4月1日起,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向内地居民开放查询本人出入境记录和普通护照签发记录服务,同时可生成经国家移民管理局电子签名的电子文件,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据估算,仅交通费一项,第一年度即可节省200亿元以上。


目前电子签章的应用最多已覆盖了包括在线政务、金融科技、大型制造业、电子商务在内的80多个行业及细分场景。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修正案相关建议的提出,意味着电子签章应用场景将再次得到丰富,借着政策层面的战略机遇,行业发展也将驶入快车道,电子签章行业未来的增长空间异常值得期待。


在依托国家平台优势的基础上,和签将全面提升行业服务标准,以背景优势+资源导入+技术对接+数据保障+司法服务等多位一体的服务贯穿电子合同全流程,通过自身的行业优势、完善的产品体系以及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能力,为《电子签名法》的发展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新闻来源